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022号)规定,我会将于4月15日起受理2014年上半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须满足《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022号)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所规定的内容(附件1),另须同时已通过市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创建省、市两级“示范工地”工作规划(包括企业业绩、现场创优做法及经验等文字材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一式一份。
(二)电子文件:申报材料要求有封面、目录,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刻录光盘:
1、《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电子版)。
2、创建省、市两级“示范工地”工作规划(电子版)
3、申报项目相关证件材料(提供扫描件,采用PDF格式)
(1)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附:年审有效页及变更栏);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或报建证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有效部分);
(4)建筑工人平安卡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用工劳动合同(提供有效部分);
(6)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险单与该工程施工的被保险人员名单);
(7)申报为参建单位的,须提供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4、申报项目现场各部位彩色照片1张,顺序按(附件3)进行排列,要求提供照片须清晰、像素高。
各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整理完成后提交各地协会,另由各协会统一汇总上报我协会。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申报“省示范工地”的项目可同时申报“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一次性申报,逾期不作补办。
(三)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协会须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相关原件,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
2、将本市(地区)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于2014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开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陈方欣 电话:020—81253013
电子邮箱: cisagd@163.com
网 址: http://www.cisagd.com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5楼
附件: 1、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2、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3、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项目汇总表
4、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项目现场各部位影像材料清单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014年4月3日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