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4〕30号),经审核,区远生等8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胜贵等17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何智源等2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庄秋远等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9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下载填报《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邮政编码:510060
业务咨询电话:020-86375268,传真:020-83754622
投诉举报电话及传真:020-83754273
附件:1.区远生等84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李胜贵等17名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何智源等2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4.庄秋远等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