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以及省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粤建管字〔2004〕169号),经审核,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等57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装饰工程公司等166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核发条件,现予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