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或试点地区颁发的试点资质证书。试点地区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大小的打印件)。
二、证书领取材料的邮寄方法
企业在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时,将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发证窗口”(收件人:受理办;联系电话:010-58933470)。快递签收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按企业提供的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寄出证书,状态为“已发证”。
三、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10-58933470(可咨询我部负责审查的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房间
邮编:1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