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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已逾期未向住建部申报延续,省厅出具逾期公函,可在3月31日前再次上报!
发布时间:2024/4/3 17:02:40 浏览:468

资质已逾期未向住建部申报延续的企业,该怎么办?

3月26日,广东省三库一平台发布温馨提示:


根据住建部相关政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已逾期未向住建部申报延续的企业,可于2024年3月31日前再一次上报资质延续申请材料,经住建部审查合格的,核准延续。原资质证书到期后至资质延续核准前原资质证书失效。

请有相关情况的企业于2024年3月29日前省住建厅来函说明情况,我厅统一向住建部出具逾期未延续情况公函。

企业取得地市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后,向我厅申请省级《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于2024年3月31日前持我厅出具的《企业资质核查意见》自行向住建部申报资质延续。


广东是这样的政策,建议其他省份的企业,详询当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


一、部批资质延续,以下3种情况,赶紧办理


属于以下这三种情况的,赶紧办理部批资质延续,还有最后的机会!

一、部批资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一直没有申请过延续的,四库一平台已经没有这项资质,这种情况还有机会申办延续服务吗?

据与住建部咨询了解到,2024年3月31日前还可以申报,需要找当地省厅,说明情况,开具逾期申报函件,说明逾期申报原因,省厅将函件邮寄住建部,或者自己邮寄住建部,住建部收到函件后,开放延续端口,企业可以办理延续。(与广东省三库一平台温馨提示一致,建议企业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

如果是部下放资质还需要开具企业核查意见函

二、部批资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并且已经在12月31日前申报过延续,但没有通过的在2024年3月31日前,可以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整改后再次申报。

三、施工总包、专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在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可以选择申请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延续1年的,不考核注册建造师。


根据四库一平台显示,延续1年的企业,在资质证书编号会有一个“临”字,有效期是单独的,不会把所有资质证书的时间取最短。


所以,大家需要延续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延续方式。


二、延续公告后,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2月12日,住建部政务服务门户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领取证书的有关说明》。提到:

企业资质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

一、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见下图)。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或试点地区颁发的试点资质证书。试点地区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大小的打印件)。

二、证书领取材料的邮寄方法

企业在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时将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发证窗口”(收件人:受理办;联系电话:010-58933470)。快递签收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按企业提供的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寄出证书,状态为“已发证”。

三、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10-58933470(可咨询我部负责审查的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房间

邮编:100835


三、领证注意事项


① 如果原来的资质证书丢失了企业与住建部电话沟通回复:不用走补办手续,企业写“遗失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公章,跟相关文件一起邮寄住建部。

② 如果申请了某个类别的多项资质,比如工程设计类别的多项资质,可以等全部公告后,再一起办理资质证书领取。

③ 下放省份的资质证书中,同时含住建部和省级审批权限资质的建议在向部邮寄证书领取材料前,跟省厅确认一下省级权限资质剥离所需材料建议留下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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