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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住建部《资质延续》重大变革,难度增加! |
发布时间:2024/12/26 15:52:40 浏览:205次 |
住建部延续系统更新,针对三部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审批的资质延续,新增上传人员证件及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延续系统截图
以下是新增证明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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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请表(通过本资质申报平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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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证明文件(任职文件、毕业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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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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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工程师证明文件(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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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产权证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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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则制度的章节目录,如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需上传ISO9001证书即可(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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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企业相应年度合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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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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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以上所有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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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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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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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具有的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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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非注册人员(主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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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以上所有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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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最高级别的工程类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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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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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具有的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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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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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60岁以下的退休聘用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住建部资质延续的具体流程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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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详细附件资料:与以往仅凭系统字段填写信息不同,现在企业在申报资质延续时需要额外提交详细的附件资料,并且这些资料必须严格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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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证明材料:针对三部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审批的资质延续,新增了上传人员证件及业绩表等证明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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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资质申请表、企业负责人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总工程师证明文件、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财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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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相关材料:需要提交现任职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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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注册人员(主导专业)材料:包括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个人业绩完成单位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退休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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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补录要求:对于D级项目数据录入,减少了必填字段信息,以加快业绩补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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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延续申报难度增加:任何小错误都可能导致资质延续受阻,影响企业运营,因此企业需要更加谨慎和细致地准备每一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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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更新:企业需要密切关注住建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确保申报流程和材料符合最新的资质延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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