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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后的延期,广东3月1日可以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5/1/15 14:31:41 浏览:118

  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

  1. 通过换领证书(换领)取得有效期1 年的资质后,应如何办理延续?答:换领后的延续于 2025 年3 月1 日起接受申请,按照资质延续办事指南办理,主要考核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按三级资质考核)等指标。根据住建部《通用问题》第17条,换领后的所有资质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完成换领延续后,原资质证书上还有其它资质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按最短资质有效期计算该本证书有效期);原资质证书上没有其它资质的,证书五年有效期自换领延续取得首个资质时间起算

  2.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考核哪些事项?

    答:延续主要考核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等指标。

  3.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考核的人员按哪个资质等级配备?答: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按照相应类别一级标准考核注册人员。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5考核注册人员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4.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是否考核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答:延续均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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