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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厅温馨提醒: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证信息更新工作! |
| 发布时间:2025/6/17 16:28:52 浏览:2249次 |
广东省住建厅的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近期,部分企业反映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时,系统提示“注册地址与工商接口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后续申报流程。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后,企业如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以及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过程中变更工商登记信息都会导致安证审批业务无法正常办理。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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