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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
发布时间:2013/8/20 16:28:51 浏览:1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邮编:510045;电话:020-83133542)。

  一、概述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关注民生实事、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职责,指定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厅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厅长信箱等载体管理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派驻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全厅各有关处室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发文审批过程中,做到办文与信息公开同步审批,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3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门户网站的查询功能,加强与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网站的链接,方便群众更快捷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深化、拓宽“三库一平台”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和行政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企业、人才、法规标准和行政服务等信息的公开。三是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开辟网上信访大厅,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实现行政复议在线申请,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企业资质、诚信信息、质量安全事故、从业人员信息、招投标信息、行业标准、建设法规等查询服务和在线咨询服务。此外,还开通了广东建设信息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设置了网络问政栏目,集成了厅长信箱、纪检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行业交流、建言献策等公众互动模块,及时解答公众的问题。在2013年度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程度测评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荣获全省政府网站评比省直部门网站第一名,并夺得优秀奖和进步奖两大奖项。
  (四)关注民生实事
  注重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3年8月27日参加了省政府纠风办主办的“行风评议面对面”民声热线上线直播节目。就市民关注的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物业管理等方面接受省行风评议团和特邀观察团成员的评议和提问,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针对上线期间群众反映和投诉的15个问题,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和督办,并按有关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五)强化督促检查
  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为契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各处室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利用到基层调研的机会,与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进行交流,并指导和督促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厅办公室会同厅人事处,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纳入厅机关干部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切实推动厅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意识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厅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途径,主动公开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勘察设计、建筑管理、安全管理、科技教育、房地产业、住房保障、建筑节能、工程造价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动态、新闻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1196条(最新动态365条、会议动态7条、各地动态729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动态95条)、公告公示298条、公布下发文件188份、工作通告200条。全网站共发布建设行业新闻信息36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宗,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地产等有关政策文件及行业数据信息,均及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其中,有2宗申请属于部分公开范围,均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有4宗申请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有9宗申请依法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已按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有1宗属于需要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申请、1宗不符合“一事一申请”原则、1宗不属于政府信息、1宗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均已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信息的需求相比,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办法,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与用户互动交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扩大网站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把握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周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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